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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出去战略
2008-12-03 15:31  文章来源:望城县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“走出去”战略指的是使中国的产品、服务、资本、技术、劳动力、管理以及中国的企业本身走向国际市场,到国外去开展竞争与合作。

“走出去”战略思想形成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,90年代后期进一步明确,并在2000年3月召开的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将企业“走出去”作为国家战略正式提出,2001年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》明确提出实施“走出去”战略。

“走出去”战略的主要内容是:第一,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,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,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;我国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包括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私营企业等,都可以通过合资、合作、控股等形式走出去,投资办厂,利用国外各种资源优势增加生产效益,逐步形成我国的跨国公司。第二,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,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交流和合作。"走出去"不仅包括对外投资,而且还包括开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,如对外设计咨询、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等。"走出去"战略的这一内容实际上是国内过剩生产能力向国外转移的反映,它可以缓解国内市场上的过度竞争,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,扩大产品实现的空间,突破需求限制对企业发展的束缚,也可以为我国集中精力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创造比较宽松的环境。"走出去"战略的这一内容从某种程度上说,还进一步拓展了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和对境外资源的充分利用。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合资、合作,借助直接、间接和政策性融资方式,在境外利用外资。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和生产经营,也可以获得或直接利用当地的各种资源。

“走出去”与“引进来”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。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,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。要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”,强调“引进来”和“走出去”并举。实施"走出去"战略,是在对外开放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,是对外开放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。实施"走出去"战略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,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,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;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,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;积极开展国际能源资源互利合作,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,实现互利共赢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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